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道路硬化项目施工标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为满足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环保生产需要,拟建设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道路硬化项目。本项目立项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企业自主公开招标,发布媒体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名称

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道路硬化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中所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内工程量清单)。

2.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金桥大道勤丰五组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厂区内。原道路六角块重新铺设约1800平方米;新建场地连接处混凝土道路约140平方米;原道路北部六角块接坡改造约300平方米;保留原0.6米宽排水沟,对破损部位进行修补约60米;场地边缘铺设路缘石;绿化分隔带破坏处上铺100mm厚C20混凝土约200平方米;港区南端破损道路修补约570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业绩,并提供2018年1月(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近6个月均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业绩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个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18年1月(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合同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黑名单的,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五、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19);

六角块质量要求:全自动线生产、蒸汽保养,满足C30强度。

六、项目控制价及计价方式

1.本项目招标含税控制价为66万元(含5万元暂列金),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项目计价方式:

本项目为清单计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分别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清单报价出现漏项、增项均认定为废标。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材料费、试验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配合比、施工标准击实等试验)、运杂费、缺陷修复费、临时设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费、疫情防控费、人员保险、利润、税金和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气候条件风险以及地质情况等一切因素。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单价一概不予调整。

4.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费3300元。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贰仟贰佰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

户名: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市丁卯桥支行

银行账号:470271126006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八、工期要求

监理下发开工令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缴纳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退回。

十、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一)支付条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次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二)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签约合同价的2‰/天,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三)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进行组价,同比例下浮,下浮系数=1-(合同价-暂列金)/(招标控制价-暂列金)。

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中标人过错、中标人违反合同或中标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四)价格调整

1.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人工、机械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发包人对合同价格均不予调整;材料使用、价格涨落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如工程结算核减额超过7%以上部分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详见镇财评【2014】1号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的通知)。

十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采用后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1.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报价、投标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投标文件组成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确定为有效投标人。

2.定标原则

(1)评标基准价确定:按照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多于8家(含8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

(2)扣分规定:与基准价相同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以此类推,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3)定标原则: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100分,评标小组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评标小组按照投标人资质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若再相同,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十二、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近6个月(2022年7月至12月)均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合同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资格审查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建议采用压缩投标文件并对压缩包进行加密的方式。

2.投标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中标人中标后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向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邮箱:zhaotoubiao@zjgkfz.com),报名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服务费交费截图。招标文件服务费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电汇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市丁卯桥支行

银行账号:470271126006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发至邮箱zhaotoubiao@zjgkfz.com。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2:00。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幢14层B1504开评标室。

开标形式:采用网络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前通过企业邮箱向各位投标人发送腾讯会议APP链接,投标人通过点击会议链接加入会议参与开标。

十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审室。

联系电话:0511-80903233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陆主任:0511-87058928

王雅丽:15252910347

十九、其他

1、项目地点: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

3、踏勘联系人:王正凯 15312472315                     

 

 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创建时间: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