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因环保生产需要,拟对原一期、二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发布媒体为集团门户网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

2.项目位置: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六摆渡龙门港区。

3.项目概况:

(1)龙门公司原一期工程为一个3000吨级码头和两个500T级泊位建设,年吞吐量为60万吨,主要从事矿建材等散装货物和件装货物装卸。该项目于1994年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详见附件2)。

(2)龙门公司原二期工程为一个3000吨级码头技术改造项目,年吞吐量为45万吨,主要从事矿建材等散装货物和件装货物装卸。该项目于2002年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详见附件3)。

  • 招标内容:

1.龙门公司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含验收监测、专家评审、生态资源调查)。

2.两个水动力分析专篇

(1)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138米临时码头(2万吨泊位)环评项目水动力分析专篇;

(2)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新建码头环评项目水动力分析专篇。

两个水动力分析专篇为待定项目,根据招标人需求实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现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现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

4.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同类型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至少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须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过失信记分的环评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官方网站http://114.251.10.92:8080/XYPT/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验收及成果要求:

1.本项目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436-200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本项目涉及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验收服务。

2.本项目须完成如下成果:

(1)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各一份(含生态资源调查,须可共享于招标人其它码头项目);

(2)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138米临时码头(2万吨泊位)环评项目水动力分析专篇;

(3)镇江市润港港务有限公司新建码头环评项目水动力分析专篇。

六、项目控制价及计价方式

1.本项目龙门公司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含生态资源调查、验收监测、专家评审)含税控制价为20万元;

2.本项目水动力分析专篇含税控制价为5万元/个。

两个项目投标报价均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任一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均为废标。

3.项目计价方式:

(1)本项目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固定总价包干;

(2)水动力分析专篇为固定单价。

上述服务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现场勘探费、报告编制费、验收监测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文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

户名: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黄山东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2050175063600000123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网上申报退还审批流程,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八、工期要求:

1.本项目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工作。

2.本项目水动力分析服务工期为:接到招标人实施指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动力分析专篇。

  • 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验收监测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后支付至实际完成服务项目对应合同价的60%;公示结束,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中验收信息资料的填报工作后,30日历天付清实际完成服务项目的尾款。

2.两个水动力分析服务为待定项目,如需实施,按中标价结算;如未实施,按中标价扣除此项投标报价费用。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采用后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1名中标人候选人。

1.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项目业绩、投标报价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确定为有效投标人。

2.定标原则

(1)评标基准价确定:上述两个项目分别按照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扣分规定:投标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以此类推,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3)定标原则: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原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投标报价基准分为80分,水动力分析专篇投标报价基准分为20分。评标小组按照上述两个项目投标报价得分之和计算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分,按照投标报价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总分相同时,评标小组按照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数量最多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或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资格审查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7.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官方网站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2.在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3.投标文件封装后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需提交正本和副本各一套。

十三、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六摆渡龙门港镇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310室领取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zhaotoubiao@tjflmgwwwgc999.onexmail.com)。招标文件服务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须电汇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黄山东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2050175063600000123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10: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幢13层15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2日10:00分。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幢14层B1504开评标室。

十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纪检检查室。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蒋浩:18205043272

十八、其他

1.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六摆渡龙门港区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

3.踏勘联系人:王涛  13347776992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创建时间:2022-06-17